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也是我校复校40周年。《法制日报》连载1982年2月入华政读研、且曾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的何勤华教授的系列文章:“华政的故事”,通过华政这所法科大学近70年的发展历程,折射出新中国法治建设不平凡的进程。

□ 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引言
华东政法大学,原名华东政法学院,诞生于1952年,是新中国第一批组建的政法院系之一。当时经院系调整后保留下来的其他几所政法院系,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0年),吉林大学(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1948年),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政法学院,1952年),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195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1953年),以及在1952年政法院系调整中被保留下来的武汉大学法律系、西北大学法律系。
当时这8所院系被称为政法教育的“四院四系”。1958年西北政法学院建立后,又有“五院四系”之称(由于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被并入西北政法学院,195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从北京政法学院中重新独立出来。因此,之后的五院四系中,就由北大法律系取代了西北大学法律系)。
华东政法大学,不仅是一所多学科性大学,而且也是一所兼收并蓄、内涵丰富、命运多舛的大学。她由9所大学,即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震旦大学、东吴大学、上海学院(学校的有些文件、报告上写“上海法学院”)6所大学的法律系,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沪江大学和圣约翰大学4所大学的政治系,以及沪江大学的社会系组建而成。1953年,厦门大学的法律系也加盟华东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现在是当代中国法学教育水平最高的大学之一。2017年12月,在教育部新一轮的教学评估中,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这两所A+之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并列A类,在全国630多所法律院系中,地位稳居前列,是中国南方法学教育的重镇,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华东政法大学也是共和国法治建设发展的见证者、亲历者和参与者。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起步是在1949至1952年。此时,完成了政法战线的“三大运动”,即废除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司法改革运动”(将当时全国总数27000多名司法审判干部中的近7000名“旧法人员”全部剔除出司法审判队伍)和“政法院系调整”(将国民党政府离开大陆时留下来的53所政法院系压缩合并为8所,即上述“四院四系”),开始走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路。
之后,这条道路历经艰辛、深受磨难。而华东政法大学的历史,几乎与共和国的这一段历史同步,1952年建立后,经历了“两落三起”的坎坷命运。华政的历史,恰是共和国法治建设历史的一个侧影。
作为一名华政人,我在华东政法大学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近40年。华政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人一事,对我来说都是那么的熟悉,那么的亲切,那么的温馨,那么富有感情和灵性,那么让人留恋和回味。我想,在我现在脑子还算清晰、思维还没有混乱之时,把我对华政的了解、理解、感悟和情感写出来,也算对母校培养我近40年的一点小小回报,并与全体华政人共勉。
由于华政的历史跨度比较大,检索档案和收集资料非常不易,采访和会见知情人也可能有遗漏,而且许多当事人都已经去世,加上笔者的文笔功力不足,因此记叙中难免有遗忘和错漏之处,也请诸位老师和校友见谅,并批评指正。我们每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但大家团结一致,就能形成无限强大的力量,共同来守护华政这一全体华政人的精神家园。

在撰写本文时,我曾先后采访了华政的一批老教授,老职工,老领导以及1979年复校后的前三届毕业生,他们是陈忠诚、陈鹏生、徐轶民、席祖德、徐圣庆、王召棠、陆锦碧、胡韵琴、乐瑞祥、王群、苏惠渔、叶松亭、徐建、钱英、方晓升、强远淦、谭永介、江邈清、韩信昌、史焕章、陆庆壬、赵振德、张国全、张善恭、祝林森、童西荣等,以及杜志淳、刘宪权、杨兴培、郑鲁宁、张驰、吴宏、刘宁元、应培礼、杨正鸣、魏旋君、翁关发等。也采访了曾在华政工作过的叶孝信教授,郁忠民、郝铁川、游伟、莫负春、张智强等领导。值本文发表之际,谨向他们致以诚挚的感谢!
本文的撰写,还得到了安徽大学的副校长程雁雷教授、高尚老师,南京师范大学的李洋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档案馆的彭国云、卢梅芳、顾玉萍、王永毅、邱珍等老师,华东政法大学的老校长曹建明,现校长叶青教授、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华政宣传部领导龚怡老师,华政对外联络处的吴高升老师,国际交流处夏菲处长、赖锦盛副处长,法律史专业的王立民教授、王沛教授、于明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刘晓仙老师,党校办主任曲玉梁、组织部长戴莹以及党校办的顾盈颖老师,《法制日报》理论部主任蒋安杰主编等的全力支持。我的博士研究生李琴,硕士研究生曹诗腾、罗锐、周小凡、陈梅、李锦元和顾非易,协助笔者进行了全部采访、录音任务。这里,均表示作者的一片谢意。
(来源于《法制日报》法学院专刊,2019年4月10日,09版,原文链接:
华政的诞生:筹备处(上)
华政的故事,要从华东政法学院筹备处开始说起。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即对华东区内的国立、私立大专院校进行调查和整顿工作。为了妥善处理停办院校的善后工作,1951年成立了上海市停办学校联合办事处。在华东教育部和联合办事处的领导下,上海及华东地区各高校的院系调整开始展开。

1952年,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制定了《华东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设置方案(草案)》,对华东区高等院校进行调整,保留了55所高校(上海保留了18所)。与华政的成立有关的调整是:复旦大学,法律系和政治系;南京大学法律系和政治系;安徽大学法律系;圣约翰大学和沪江大学的政治系;震旦大学法律系;上海学院的法律系和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法律系调整至华东政法学院(新设暂名)。在这个《调整设置方案(草案)》中,厦门大学法律系没有动,仍然保留。厦大法律系是1953年9月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的。
这样,1952年6月14日,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批准,华东政法学院筹备处正式成立。据当时刚刚从圣约翰大学毕业、转入筹备中的华政工作的江邈清老师回忆,为了使华政筹备处顺利开展工作,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和华东局的领导,曾专门将筹备处的各位负责人召集到局里开会,江老师作为圣约翰大学学生组织的负责人,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据江老师介绍,华政筹备处最初的办公地点不是在圣约翰大学,而是在上海市宝山路584号(原暨南大学二院旧址)。1952年6月14日,在筹备处正式成立之时,“华东政法学院筹备处”和“华东政法学院筹备委员会”两枚印章也同日启用。笔者在华东政法大学的档案卷宗中,看到了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的批文,上面写明华东政法学院筹备处的组成如下:
“总负责人:郑文卿,原山东省公安厅厅长;教务负责人:赵野民,原华东人民检察委员会政法文教处处长;教务负责人:张格,原华东司法部督编处处长;总务负责人:吴建章,原华东民政办公室副主任;院长办公室负责人:刘克牧,原华东民政部副处长。”
从华东政法大学档案馆所保留的文件中,我们可以得知,虽然华政在1952年11月15日才正式建立,但实际上在筹备处工作的时候,已经是以华东政法学院的名义进行了。比如,1952年8月12日下午1点,筹备处召开了第一次办公会议,出席的有郑文卿副院长,赵野民、张格、吴建章、刘克牧等处长,这次会议主要讨论了从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搬家等问题。1952年9月6日,9月18日的两次会议,讨论开学前还存在什么困难时,对与会者也是以院长、处长、主任相称。
1952年8月16日,在华政筹备处工作了两个月之后,办公地点又转移到了徐家汇区徐虹路300号(原上海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旧址)。9月25日,经华东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委员会决定,筹备处又从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校园搬入位于梵皇渡路(后名万航渡路)1575号的圣约翰大学旧址办公。

至1952年11月15日华东政法学院正式开学,华东政法学院筹备处利用5个月的时间,紧张、快速、高效地做成了以下几件事情。
第一件事,是确定了即将诞生的华东政法学院的校址。华政档案文件表明,关于校址的选择,主要是魏文伯的决定。因为他对圣约翰大学旧址很熟悉。194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入上海,陈毅司令员进驻圣约翰大学的交谊楼,随行领导共7人,分别是饶漱石、张鼎丞、曾山、潘汉年、刘晓、魏文伯、舒同。因此,当时魏文伯就对圣约翰已有深刻印象。
现在看来,这一选址真的是太英明了,我们作为华政的后人,应该感谢魏文伯院长和当年筹备处的各位领导、老师!从此,华政的名字,华政的命运,就和“万航渡路1575号”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第二件事,是推出了7月,8、9月两个华东政法学院筹备工作计划概要。
在7月份的华东政法学院筹备工作计划概要中,主要涉及以下内容:第一,如何解决校舍(学生宿舍等),教职工宿舍,校具(课桌椅等)以及办学经费等问题;第二,如何招收、接受第一届学生。工作计划概要提出:在9月上旬,要完成向各地发送通知,征集政法专业学生的工作,如向各地发出选拔农民学员的通知,及准备考试等事项。向各地提出选拔工人学员的要求,如果招收失业工人,必须事先征得各地劳动部门的同意;招收在职工人,必须征得各工厂的同意,并处理好家属的安置工作等。
8、9月的筹备工作计划概要,重点突出了课程、教材和图书资料问题。要求在8月中旬前争取中央将课程标准发下来;下旬根据中央和本校的实际,确定课程体系;8月底拟出第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并向中央政法干校和中国人民大学等索取法律教材和教学提纲;与此同时,图书馆所需书籍,也同期解决。
(来源于《法制日报》,09版-法学院专刊,2019年4月17日,原文链接:
华政的诞生:筹备处(下)
第三件事,是引进了第一批教师。经过5个月的工作,筹备处先后从35个部门调来了270名干部。其中,有一部分是教师。但开始的时候专业教师很少,只有19名。他们是7位教授:李良、孟庭柯、胡永龄、王绍唐、赵震、刘焕文、汪家焯;1位副教授:傅季重;两位讲师:俞伟奕、宋恩溥;9位助教:翟廷瑨、高程德、薄英豪、曾演新、卢法祖、席祖德、吴效堤、彭舟、浦增元。此外,还有一些刚刚毕业、本身就在圣约翰大学工作的老师,如江邈清等。
第四件事,是确定招收、接受了第一批学生。根据筹备处1952年10月的一份总结中的数字,经过4个月的工作,筹备处先后从华东各地选拔招收各类学生985名,其中来自复旦、南京、安徽、圣约翰、震旦、沪江、东吴和上海学院各所大学的学生为384人。
第五件事,是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下,确定了第一届华政的干部体系。虽然从上级批文中,正式确定华政校领导班子,是1953年的事。该年2月21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人(一)字第7258号通知称:“华东军政委员会已提请中央任命魏文伯为你院院长,郑文卿、张定夫(未到职)为副院长”。但一方面,1952年11月15日华东政法学院举行开学典礼,已经正式宣告成立,魏文伯已经履行了院长之职责。另一方面,根据当时筹备处的各种文件记载,魏文伯虽然是兼任院长,来学院时间不多,学院成立后的工作都是由郑文卿主持的,如从1952年7月28日至1952年12月9日,华政一共召开院务会议、办公室会议25次,魏文伯一次都没有参加,全部是由郑文卿主持的。但魏文伯作为华东政法学院的院长,已经在各类筹备处的文献上出现了。如在1952年8月筹备处报请上级成立华政党委的文件上,就有“魏文伯(兼院长)”的记载。

至1952年10月25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发出“教高字第204807号”通知,指出华东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新设院校的定名及原校改名,已奉中央教育部批准。现制发你院院印一颗,文曰“华东政法学院印”(方形)。院印自10月29日起启用。这一文件说明,华东政法学院的开学典礼是在1952年11月15日,但实际上已经于1952年10月25日被批准设立,从10月29日起开始用印了,华东政法学院从这一天起就诞生了。
筹备处之卓越的组织能力和高效的办事效率,与筹备处这几位领导的奋发有为、殚精竭虑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相关。我们今天在享用华政的发展成果时,虽然首先应该铭记全体华政教职员工的创业精神和工作努力,但也要记住这5位筹备处领导的贡献。他们之中,总负责人郑文卿,我们在后面会专文介绍,这里先对其他4位领导作些叙述。
首先要提及的是赵野民(1912-1960)。根据《华东政法学院校友名录(一)》的介绍,赵野民是山东省东平县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在山东地区从事党的基层工作。1945年抗战胜利时,在威海卫市政府参加接受工作。1950年6月任华东人民监察委员会政法文教处处长。1952年6月参加华东政法学院筹建工作,负责教务。同年10月出任教务长。1955年5月至1958年3月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1958年3月31日起,调任中国科学院上海实验生物研究所副所长。
刘克牧,1916年出生,祖籍山东,1936年参加工作。来华东政法学院担任院长办公室负责人之前,是华东民政部的一位副处长。刘克牧在担任行政工作的同时,还兼任大学部教研室主任,主讲“中共党史”“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课。据李宗兴老师回忆,刘克牧老师有一个好习惯,就是喜欢买书,也喜欢看书,非常勤奋。因此,他的课讲得很好。
张格,1908年出生,湖北英山县人,来华政筹备处任教务负责人之前,是华东司法部督编处的处长。华政正式成立后,担任政治辅导处主任,华政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1955年因安徽省委“刘秀山一案”的牵连,受到停职降级、调出华政的错误处分。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张格获得平反,1982年其工资级别也得到恢复(恢复至11级)。后任上海市业余工业大学的顾问。
吴建章,1903年出生,祖籍山东,1931年入党,1937年参加八路军,后一直在山东地区从事抗日斗争,曾任章丘县、历城县的县长。1951年进入华东民政部工作。在华政筹备处,他担任总务处的副总务长。1956年受司法部指示离开华政,负责筹备上海法律学校。在华政档案馆所保留的一份华政给司法部请求筹建经费的报告(1956年3月22日)上,写明:“上海市法律专科学校的筹备工作已于本年3月初旬开始,筹备工作已确定由上海市司法局胥光与华东政法学院吴建章同志负责。”

正是由于筹备处的辛勤工作,为华东政法学院的顺利组建奠定了基础。从调配师资,到招募学生,到落实校址,到准备图书文献,到解决办公用房、购置课桌椅等教学生活用具,等等,筹备处都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完成了所有这一切事务。至此,新中国第一批政法学院之一,我们的母校,华东政法学院,这颗“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就要正式面世了。1952年11月15日,华东政法学院在万航渡路1575号的圣约翰大学旧址(交谊楼)举行了简单、庄严、隆重的开学典礼。
(来源于《法制日报》,09版-法学院专刊,2019年4月24日,原文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90424/Articel09003GN.htm)
华政的诞生:调配老师(一)
创办大学,首先就要有教师。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是办好一所大学的首要条件。华东政法学院也不例外。筹备处一成立,他们所关心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调配、延揽优秀的教师。华政档案馆所保存的1952年10月30日的教职员工统计表显示,此时,华政的教员已经达到了54名(教员4名,助教6名,研究生[员]44名),加上87名职员(处长以上5名,科长10名,科员38名,办事员34名),工警106名(校警8名,炊事员24名,公务员74名),学校教职员总数为247人。

而第一批进来的,就有几位是民国时期比较知名的法学家,如李良、刘焕文等。
李良,1902年出生,云南华宁人,1926年入北京朝阳大学学习法律。1929年毕业后,1931年入法院工作,并在朝阳大学任课。1940年,转入上海第二特区法院当法官,并在上海法政学院任课。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李良先后在震旦大学、光华大学、上海法政学院、新中国法商学院、大夏大学任法学教授。1950至1951年入上海法学院任职,担任教授、法律系主任、校长。1951年7月,上海法学院被合并入上海学院后,担任上海学院的法学教授。1952年9月,上海学院被撤销,并入华东政法学院后,被吸收进华政任职。
李良在民国时期已经是一位知名学者,自1927年以后,陆续发表“民商法上留置权之比较观”等论文,出版有《刑事诉讼实务》《刑事诉讼法通义》等著作。进入华政工作后,虽然,因为“旧法人员”的身份,李良一直没有机会上法律专业课,但他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法学专业研究。据华政王召棠教授的回忆,华政法史学科在50年代的迅速成长,一是靠了当时的教研室主任宋光的努力;二是靠了以高其迈教授为主的历代刑法志注释工作;三是靠了李良教授的传帮带,因为李良一直在默默地坚持着《唐律》的研究。在1956年《华东政法学报》创刊号上,李良还曾发表了“‘百家争鸣’和法律科学”的论文。李良后来担任了华政图书馆主任(馆长),一直到1958年8月22日,经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卫生工作部决定免职。
刘焕文,1907年出生,湖北天门县人。1925年湖北省立第二中学毕业后,进入北平大学法学院学习。1931年毕业,1932年入北平私立华北学院工作,时间不长,即入北平私立民国学院教书。1933年,去山东省济南市及泰安县工作。1938年去贵州贵阳等地教书。1942年起,回到上海在私立大夏大学任职。至1951年7月,始调入复旦大学法律系工作。1952年1月,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接受培训,其间因复旦大学法律系撤销,被分配至华东政法学院担任老师。1953年2月正式报到。在民国时期,刘焕文在各所法律院系讲授《民法总则》《刑法》和《商法》等课程。进了华政以后,鉴于“旧法人员不让上法律课”的背景,担任了现代汉语教研组组长,开设《现代汉语》的课程,每周上4个课时。虽然如此,刘焕文在有机会时,他还是会积极地参与法学界的讨论。如1956年6月《华东政法学报》创刊时,他就在创刊号上发表了“在‘百家争鸣’中谈旧法思想”的论文。

当然,由于当时特殊的政治环境,即对“旧法人员”的批判、排斥和否定,因此,华政的师资,更多的是刚刚从大学毕业的青年教师。而他们在华政后来的发展中,成为了学校各个学科的骨干力量,如傅季重、浦增元、席祖德、彭万林、金立琪、范关坤、赖彭城等。1979年华政第二次复校后,这批老师就成为法理学、宪法学和民法学等学科的负责人。虽然,傅季重和浦增元在1958年华东政法学院撤销、上海社会科学院成立后去了上海社科院工作,1979年华政复校时没有回来,但他们仍然一直兼任着华政复校后的法哲学课和宪法课。
这里,对傅季重老师再多说几句。傅季重(1922-2001年),江苏省南京市人。1942年于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在南京警察厅任职。1946年回到东吴大学法学院任教。1952年底华政开学时傅季重作为副教授成为骨干教师。1958年9月华政撤销后,转入新成立的上海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工作,一直致力于逻辑学的研究。1979年中国逻辑学会成立,会长为金岳霖,而傅季重当选为副会长。同时,继续兼任华政的教授。其译著主要有《哲学和逻辑句法》(作者[德]鲁·卡尔纳普,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作者[英]卡尔·波普尔,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等。
笔者于1982年2月入华政读研究生时,傅季重老师还为我们第一届研究生开过法哲学的讲座。他讲话语速很慢,口气平和。之后,虽然傅老师主要工作在上海社科院,但因为他家住在华政长宁校区内,因此还可以常常见到他。顺便说一句,傅季重老师的平易近人是有口皆碑的。1983年进入华政工作的刘鸿钧教授在其回忆文章中,就对傅老师的这一品质大加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