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至此呢?有的是爱赚小便宜的心理,有的认为律师就是动动嘴皮子举手之劳,更多的是我想是人们对于法律服务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的不适应。
全国律师协会明文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得免费或者减少收费。也许是近年来互联网法律服务对律师行业的巨大冲击,不仅没有提高律师的服务水平,反而击垮了整个律师行业收费体系,经过10年的通货膨胀、楼市的大涨,律师费却没升反降。
大到准上市公司的上市法律服务、基金业务,小到交通事故诉讼、婚姻家庭诉讼,渗透到法律服务的方方面面。全国律协作为全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管机构,此时出台该规则,正是对目前互联网推广乱象的重大举措。
我们来一起看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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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对于律师来说是份工作,一位律师同时可处理多位当事人的法律事务。
但发生在您身上的事情或纠纷,恐怕一辈子也就那么一回,如果自己能处理、能调解成,您就不会找律师了。
这就是说您的事情已经到了非找律师不可的地步,也是非常棘手的事情。
既然是自己都难以解决的事情,专业人士为您排忧解难就应当得到应有的报酬。
如果一方面需要律师帮忙解决自己的难题,另一方面又不认可律师的工作,不愿意为他人的付出支付对价,那我只能说“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样的人会以另外一种形式为“自私”付出代价。
律师到底应不应该提供免费服务?留言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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