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类执行措施一览表,从未如此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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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诚法律人

各类执行措施一览表

适用情况执行措施法律依据
金钱存款查询、冻结、划拨《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一款
收入扣留、提取《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一款
未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冻结、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提取《执行规定》第51条第二款
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规定》第51条第一款
非金钱财产一般非金钱财产(如债券、基金份额等)查封、扣押、冻结、变价、拍卖、变卖、抵偿《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一款、第44条第一款、《民诉解释》第491条、第492条
知识产权禁止转让《执行规定》第50条第一款
股票查询、扣押、冻结、强制转让、拍卖、变卖、抵偿《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一款、《执行规定》第52条
股权或投资权益冻结(不得转让及分红)、拍卖、变卖、强制转让、监督自行转让(转让所得用于清偿)《执行规定》第54、55条
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强制转移给付请求权《执行规定》第61条
交付物交付不动产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并将房屋和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民事诉讼法》第250条
交付特定动产强制交出;原物确已变质、损坏或灭失的,折价赔偿、按价执行其他财产《民事诉讼法》第249条《执行规定》第57条
交付种类动产或票证强制交出;持有人转移的,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承担赔偿责任《民事诉讼法》第249条《执行规定》第58条
行为可替代行为强制履行;第三人替代完成并由被执行人承担费用《民事诉讼法》第252条;《执行规定》第60条第一款、第二款
不可替代行为强制履行;仍不履行的,承担妨害执行责任《民事诉讼法》第252条;《执行规定》第60条第一款、第三款
保障性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法院搜查(搜查对象: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民事诉讼法》第248条
执行中,需要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诉讼法》第251条
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民事诉讼法》第253条
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支付迟延履行金《民事诉讼法》第253条
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继续履行《民事诉讼法》第254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财产报告、限制出境、征信系统记录、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公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五条,《限制高消费规定》第一条、第三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规定》,《民诉执行解释》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罚款、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注:抵偿的适用情形为:(1)需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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