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3年家庭主妇,丈夫提出离婚,妻子要求补偿家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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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讲堂

2021年,天台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首次适用《民法典》中的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判由杨先生补偿齐女士1.5万元。 图片 案件回顾 杨先生与齐女士2018年1月结婚,同年5月生育儿子杨某某。杨先生长年在外地做生意,儿子跟随齐女士在老家生活。后因家庭琐事,夫妻俩发生矛盾,2020年5月,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被驳回。 2021年3月,杨先生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其抚养。齐女士同意离婚,但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丈夫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 同时,齐女士认为自己照顾孩子、料理家务,负担义务较多,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起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补偿共计19万元。 图片 法院判决 天台法院一审判决:准予杨先生和齐女士离婚;孩子由齐女士抚养,杨先生每年支付抚养费8400元;同时,补偿齐女士1.5万元。 判决后,杨先生不服判决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认为齐女士本来就没有工作,也就不存在为了照顾家里放弃工作。婚生子出生后,实际系由双方共同抚养,经济开支应由双方共同负担。此外,自己虽在杭州开店,但生意经营状况并不理想,未能盈利。 经审理,台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图片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图片 近年婚姻家事类案件每年数量已超 100 万,是民事领域最主要的案件类型之一。 房产分割、婚前财产纠纷、出轨、子女抚养权……婚姻家事类案件涉及的争议类型越发多样复杂。 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是公认的律师执业大热门,案源多是婚家领域最明显的标签。且随着个人财富的迅速累积,婚家案件涉及的金额也越来越高,相应的服务费用也在不断攀升! 但区别于其他法律业务,婚姻家事业务涉及家庭伦理、感情等多方面因素,对婚家律师有着新的业务需求,要求也更为综合。 婚家律师当集婚姻家庭的辅导师、家庭财富的规划师、婚家纠纷的解决师乃至心理咨询师于一体。 不仅仅是将相关法律规定烂熟于心,还需要用艺术的方式方法去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在法理与情理的框架下更好地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民法典时代对婚家律师有哪些新要求?如何开拓家事案件市场?从执业发展角度应重点提升哪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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