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二审改判!将出租车承包给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承包方运营,属于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人身意外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最高法公报:二者可双赔!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不能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又告知当事人就此另行主张权利

最高法民一庭: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或他人,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最高法民一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中认可的证据,法院仍应组织质证,当事人仍表示认可的,方可作为当事人认可的证据予以确认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中院二审改判!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侵权人无须再赔偿受害人家属处理丧事人员交通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

最高院发布: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

​最高院:​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能否认定为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370-7263306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gaogangdou88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