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其行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其行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答复

(2021)最高法行他2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行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其执行行员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亦不属于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途径解决。

此复。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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