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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近年来破产案件大量增加、案件错综复杂、审理难度大,房企破产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清算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且相互交织。房企破产案件中权利识别难、资产整合难,尤其金融机构债权所牵涉的法律及实务问题尤为复杂和关键;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权利的维护,是破产案件中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为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职,同时,该文件确立了金融机构配合管理人的相关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积极推动构建庭外兼并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的相互衔接机制,加强对预重整制度的探索研究。“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大背景下,为帮助各企业、破产管理人及金融机构债权人掌握企业资产重组与破产重整中的处置方法,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常见难题,把握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及风险,总结企业破产重整实践经验,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以期对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实践操作有所裨益,鉴于此,我们特举办“破产财产处置、重整盘活及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务暨重整投资“投、融、管、退”全流程实操高研班”。研修班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
时 间 及 地 点
报到日期:2023年8月17日
讲座时间:2023年8月18日—20日(三天全天上课)
举办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参 加 费 用参加的代表须交纳研修费43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团队报名可优惠)
课程内容介绍
8月18日(星期五)
9:00-12:00 14:00-17:00
破产财产处置及其盘活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实操难点
(一)破产财产
1、破产财产的界定
2、破产财产的特殊性
(二)破产财产的回收、利用与破产衍生诉讼
1、争议解决——衍生诉讼、仲裁
2、破产撤销权
3、破产无效
4、破产取回权
5、破产抵消权
6、关于诉讼时效
7、关于诉讼费用
(三)破产财产的处分
1、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2、特殊情况下的合同解除
3、破产财产的处置
4、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变价出售
5、破产程序中的重大财产处分行为
6、担保财产的处置
(四)破产资产盘活之破产重整
1、重整程序的意义:通过营运提升财产价值
2、重整价值发现
3、重整中股权调整
4、重整计划及其制作、表决和执行
5、共益债重整
6、出售式重整
7、上市公司重整
(1)受理:政府、法院与证监会的协调机制
(2)上市公司重整的谈判
(3)重整投资人投资上市公司破产项目的关键环节
(4)股权的调整
主讲专家:田飞 广东省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曾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商事金融)、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破产审判、执行裁判工作12年
8月19日(星期六)
9:00-12:00 14:00-17:00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务——结合尽职调查(一)房地产企业重整特殊性的由来
1、房地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公共属性
2、中国房地产行业与金融高度融合
3、房企破产涉及多利益主体、多冲突
(二)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中优先权的冲突与协调
1、被拆迁人优先权
2、购房人优先权
3、工程价款优先权
4、担保债权
5、房开义务优先权
(三)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其他特殊问题
1、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问题
2、“以物抵债”的疑难问题
3、主要负责人借款债务归属的审查和认定
4、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5、对债务人不正当关联交易的矫正
6、涉及刑民交叉问题时的处理
7、按揭保证金及按揭担保问题
8、合同履行相关问题
9、房企破产中的民间借贷、关联方借款问题
10、房企重整中的信托服务工具
(四)投资人并购破产重整房企特殊事项尽职调查要点
1、投资成本尽调
2、投资风险尽调
3、市场状况尽调
4、房产企业项目尽调
主讲专家:尹正友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
8月20日(星期日)9:00-12:00
管理人在困境房地产企业救治中的作用
1、房地产企业陷入破产困境的主要原因
2、管理人办理房企破产案件的六项思维
3、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的三项工作重点
4、债权类别与优先顺序
5、涉房债权审查与认定的重点问题
6、投资人的引入
7、重整计划草案的核心要义
8、共益债融资的要点解析
9、不同重整模式中投资人的定位
10、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程序的选择
11、管理人办理房地产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三项原则和五个特殊问题的处理
主讲专家:陆 诚 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8月20日(星期日)13:30-16:30
项目管理视角:房地产行业破产重整投资“投、融、管、退”全流程实操与案例剖析
(一)投:破产重整项目来源渠道和前期尽职调查以及成本测算、税务筹划及税务风险(二)融:SPV公司GP和LP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融前调查
2、融时审查
3、融后检查
4、合规问责
5、风险预警
6、预案措施
(三)管:依据《重整计划》对破产企业信用修复
(四)退:项目整体转让、部分转让退出、复建销售退出
主讲专家:郭浙生 常州云鼎总裁,二十多年银行资产保全工作经验,拥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单体项目尤其是房地产项目投资经验,曾负责主持多个房地产项目的破产重整及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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