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如何区分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裁判规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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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诚企业法律顾问

一、裁判观点:

转包关系中的转承包人(即和承包人建立合同关系的实际施工主体)和挂靠关系中的挂靠人均可为实际施工人,但两者产生的法律效果并不完全相同,故只有区分不同类型的实际施工人,才能准确适用法律,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案号: (2021) 最高法民终394号

二、裁判观点:
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违法分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案号: (2021) 最高法民申138号

三、裁判观点:
一般而言,区分转包和挂靠主要应从实际施工人(挂靠人)有没有参与投标和合同订立等缔约磋商阶段的活动加以判断。

案号: (2019) 最高法民申729号
四、裁判观点:
认定一项工程系借用资质承建还是违法转包,应重点从实际施工人前期是否直接联系发包方,是否直接参与招投标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是否有资质的单位缴纳管理费等方面进行审核。

案号: (2019) 最高法民申9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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