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案件不负责、不保证、不承诺案件必赢,是否还有必要委托

来源

 枫忆缘 哲瑞斯

律师不得对案件作出承诺是律师法明确规定的,律师不能做的事情之一。因为律师只能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代理当事人,并且客观上律师也没有办法承诺案件必赢。因为案件涉及到三方主体,且是利益针锋相对。法官也是需要居中裁判,而不能偏向任何一方,也不得与任何一方存在利益关系。所以,律师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另一方面,在诉讼中没有绝对的赢与输的概念。比如原告起诉主张被告赔偿80万元的违约金,法院判决承担40万元的违约金。那么这样的判决在不同的角度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站在原告的角度,就是没有达到客户的预期;站在被告的角度就是就是减少了赔偿数额,就是一种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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