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的9个重要改变,对股权架构有15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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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新增修改了200多个条文,归纳总结其中影响范围最为广泛的重要改变,主要有以下9点:

 股权、债权可以作为非货币的出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投票,书面通知即可;

 转让未到认缴截止日期的股权由买方按期缴纳,卖方承担补充责任;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实缴制下,股东拒不缴纳出资的,将丧失股东权利;

 股东提前出资偿还公司债务;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

 纵向与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扩大股东查阅公司财务资料的范围。

比如,基于上述第4点,新公司法出台后,大量公司发布减资与清算公告,说明不少企业对于新法出台感到十分焦虑,很怕以前高注册资本的操作给未来带来极大的风险。

但是,除了减资、清算之外,做好股权架构设计、隔离风险也是一条路径,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可以看出,“出资、股权、股东、转让、法人”等关键字眼在新法法条中反复出现,显然对公司股权的影响极大,包括但不限于——将深刻影响公司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投融资,原有的一些控股公司架构、有限合伙架构也有极大可能会被突破,同时也有一些新的架构设计可以实现。

而企业想要完善自身的股权架构设计,自然需要专业股权律师的介入。律师可以帮助企业设计合理合适的议事规则、表决程序、治理机构等,为后期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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