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争议解决
新《公司法》新增修改了200多个条文,归纳总结其中影响范围最为广泛的重要改变,主要有以下9点:
■ 股权、债权可以作为非货币的出资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投票,书面通知即可;
■ 转让未到认缴截止日期的股权由买方按期缴纳,卖方承担补充责任;
■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 实缴制下,股东拒不缴纳出资的,将丧失股东权利;
■ 股东提前出资偿还公司债务;
■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
■ 纵向与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 扩大股东查阅公司财务资料的范围。
比如,基于上述第4点,新公司法出台后,大量公司发布减资与清算公告,说明不少企业对于新法出台感到十分焦虑,很怕以前高注册资本的操作给未来带来极大的风险。
但是,除了减资、清算之外,做好股权架构设计、隔离风险也是一条路径,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可以看出,“出资、股权、股东、转让、法人”等关键字眼在新法法条中反复出现,显然对公司股权的影响极大,包括但不限于——将深刻影响公司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投融资,原有的一些控股公司架构、有限合伙架构也有极大可能会被突破,同时也有一些新的架构设计可以实现。
而企业想要完善自身的股权架构设计,自然需要专业股权律师的介入。律师可以帮助企业设计合理合适的议事规则、表决程序、治理机构等,为后期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标注来源错误或侵犯了您的权益告知,我们即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