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丘
- 关于发布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现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监督举报受理范围及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诬告陷害是指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行为。包括出于个人政治目的捏造事实,陷害、抹黑、诋毁他人的;因为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为了一己私利造谣中伤他人的;由于个人恩怨、嫉妒心理无中生有,散布谣言和不实信息发泄私愤的等。重点受理并查处以下诬告陷害问题:
1.为实现个人政治图谋实施诬告陷害的;
2.严重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巡视巡察、审查调查、执法司法等工作的;
3.使用强迫、唆使、雇佣他人或冒名等恶劣手段实施诬告陷害的;
4.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公开诬告陷害他人的;
5.对被诬告陷害人造成严重损害或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6.对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继续检举控告、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照诬告陷害处理。
二、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
0370-12388
2.举报网站
3.来信地址
商丘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76000)
4.来访地址
商丘市睢阳区归德南路166号商丘市信访局信访举报大厅内南侧商丘市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支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商丘市惩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2024年8月
来源:清风商丘、商丘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