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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潜江市官方媒体潜江日报发布的一篇会议报道引起众多关注,报道称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勇在发言中要求“坚决杜绝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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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报道内容,该会议为8月12日召开的潜江市行政执法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该报道中提到,市长杨勇要求,要强化督促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考核,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做到“6个亲自”,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执法案件的审核把关。要问效问责,做到一抓到底、一问到底、一严到底,坚决杜绝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以更高水平的行政执法,更强有力的执法监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加力,全力护航我市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行稳致远。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潜江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法规科室负责人,各区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法治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然而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中,要求不得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名义,以开协调会、发文件或者口头要求等任何形式,明示或者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或者对依法应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8月15日,媒体就此致电潜江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人员表示该部门是市政府办下的部门,目前挂牌于市司法局。对于市长上述发言一事不太清楚,但应该是没有接到过相关指示,“这个也是行政执法的会议,主要是要强调执法规范,要合法合规执法。”
媒体随后致电潜江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接到过像市长发言中那样的要求。对于市长发言本身,其表示需问政府办或宣传部。
潜江市政府办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潜江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参会,此事由潜江市委网信办在处理。
另据报道,潜江市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市长杨勇的原意为“依法依规地做一些关于行政诉讼方面的工作,强调依法依规”。该言论发布系新闻稿件采编过程出现偏差,导致信息发布出现错误,涉事媒体已经重新审核,修改更正。
媒体也就此事致电潜江市委网信办,工作人员称据其了解,市长杨勇在会上没有“坚决杜绝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此句发言,但是不是由于新闻稿件采编过程出现偏差,其表示需咨询潜江市委宣传部。对此,潜江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称以后续官方回应为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意味着,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 都不应以任何形式影响法院的独立判断,包括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来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行政诉讼案件的公正审理,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为了确保行政诉讼案件的公正处理,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来防止外部干扰。 例如,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此外,对于干扰、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各种违法行为, 法律也规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措施,以确保司法过程的公正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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