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实施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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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图书馆

10月15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联合发布《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进全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健全检律协作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01 明确移送审查范围,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实施办法》围绕我区刑事诉讼活动的客观实际以及专业实操等方面进行梳理细化,列举了十一条律师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反映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形,依法维护律师权益。

02 全面保障申诉通道,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 

《实施办法》规定,律师认为其执业权利受到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除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申诉或者控告外,也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区”、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者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办案机关同级或者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03 强化工作协作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实施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强化工作协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围绕律师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共同解决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线索移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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