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中的程序违法大盘点,你知道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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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谨且体系完备的行政法框架之中,行政机关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其行使权力的过程犹如一场精密的 “法治之舞”,不仅要在实体层面确保公正,让每一项行政决策与处理结果都能经得起公平正义的审视,遵循法定程序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关键意义。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行政执法过程中在哪些地方会存在程序违法。
律师解读 一、违反法定步骤 行政行为都有一套既定的法定步骤,少了其中一环,就可能构成程序违法。比如,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据《行政处罚法》,必须进行调查取证。要是跳过这一步,直接作出处罚决定,那就是典型的违反法定步骤。因为没有经过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就无法准确认定事实,所作出的处罚也就缺乏事实依据,其合法性自然存疑。再举个例子,行政许可中,有的事项要求先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后才能作出许可决定。若行政机关不公示就许可,这显然违背了法定程序。 二、遗漏告知义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有诸多告知义务。像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要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还要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期限。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履行这些告知义务,当事人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错过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时机。 三、违反听证程序 对于一些重大行政行为,法律规定需举行听证。在行政处罚中,当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较重的处罚时,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若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要是行政机关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就直接作出处罚决定,那么该处罚行为就因违反听证程序而不合法。这是因为听证程序旨在给予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提供证据的机会,保障其合法权益。 四、超越法定时限 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完成。在行政许可领域,法律对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的期限有明确规定。如一般情况下,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果行政机关超过这个期限还未作出决定,又没有合法的延期理由,就属于超越法定时限的程序违法。这不仅会影响行政效率,还可能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比如申请人因行政机关的拖延错过最佳发展时机。 五、违反回避制度 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所处理的行政事务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这是为了保证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假设在一场行政处罚案件中,执法人员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却没有主动回避,那么该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就令人怀疑。即使最终处罚结果可能是正确的,但由于违反了回避制度,该处罚行为也可能因程序违法而被撤销。 总之,行政案件中的程序违法形态呈现多样化特征,上述所列举的仅为较为典型的类别。深入了解这些程序违法情形,有助于行政相对人在面对行政行为时,精准判断其合法性,进而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日常实践中,若各位遭遇行政程序违法相关案件,您不清楚该怎么做,可以联系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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