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依法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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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宅基地10年的 土砖家律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日前发布。这是我国首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体系化制度设计的纲领性文件。

前段时间,国务院新闻办还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了解读。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社保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政策举措,并回答记者问。

其中,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唐珂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①要加速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为重要内容,支持村集体依法盘活闲置农房、校舍、卫生院等资产;

②要发展互助养老服务,综合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员活动室、村图书室等,进一步拓展村级养老服务场所空间;

③要依法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

④要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引导有条件的村积极发展村级养老事业。

特别是第三点的强调,其实是有现实原因的。

现在有些地方的农村,正在探索“宅基地换养老”的模式:老年人把自家宅基地退出来,然后由村集体或其他主体免费养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侵犯老年人土地权益的情况。

“宅基地换养老”到底是不是一个好的模式,还要看,农村老年人是不是真的得到了实惠,是不是真的有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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