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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开一面
近年来,各业务系统大都实行了新的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文书格式,相较而言其内容比较详实和具体,但是很多系统对于文书书写和制作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并没有详尽说明,或是其应当遵守其他公文制作和使用单位信息的要求规定,执法文书的制作不仅是规范性的要求,更是程序合法性的具体体现。
01
当事人信息
自然人填写规范
姓名: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身份证号:18位完整号码,不得写为尾号XXXX;
住址:按省+市+县(区)+镇(街道)+村(门牌号)填写,如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XX号。
法人单位填写规范
名称:与营业执照完全一致,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不得缩写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完整代码,不得缺位或加空格;
地址:按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填写,需包含行政区划代码(如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02
序号编写
文书正文序号规则
第一级:一、二、三、(汉字加顿号);
第二级:(一)(二)(三)(括号汉字);
第三级:1.2.3.(阿拉伯数字加点号);
第四级:(1)(2)(3)(括号阿拉伯数字)。
引用条款的特殊要求
法律条款引用需用汉字,如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03
单位规范
单位规范示例:
年月日、时分秒、米、海里、千米或公里、千克、克、吨、元、岁、个月、余次、约X次、立方米、升。
禁止使用单位:
公分、尺、寸、两、斤、点、刻、公升。
总的原则应当是符合《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
其中还要注意一点的是,当事人的描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当在其后做一规范明确。
时间格式的标准
完整格式:统一采用YYYY年MM月DD日 HH时MM分格式,如2025年10月1日 09时30分。
特殊场景:现场检查、询问笔录等需精确到分钟;处罚决定书等文书落款时间精确到日即可。
避免使用2025.10.1等非标准表述;
计量单位要杜绝口语化与不统一
法定单位使用规则
距离与面积:必须使用“米(m)、平方米(㎡)、公顷(hm²),禁止使用亩、里、尺;
重量与数量:统一使用千克(kg)、克(g)、升(L),禁用斤、公斤、等非标准表述。
数值书写规范
使用阿拉伯数字:如5千克、20平方米。
04
文书修改
避免随意涂改与二次争议
修改痕迹管理
手写文书修改:由当事人或执法人员在修改处捺指印或签名确认;
电子文书修改:使用修订模式并打印修改说明页附卷。
禁止修改情形
关键信息:案号、处罚决定、当事人签名栏等不得涂改;
时间节点:立案日期、处罚决定作出日期等需保证原始性。
05
引用条款 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书写全称并加书名号。新法生效后,需要引用旧法的,应在书名号后用圆括号注明。并列引用多个法律规范的,应按照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顺序引用。引用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应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条文有序号的,书写序号应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中的写法一致。
06
常见问题
当事人信息不全:漏填身份证号或信用代码;
计量单位混杂:同一文书中出现千克与斤混用;
时间逻辑矛盾:查封日期晚于处罚决定作出日期;
案号重复跳号: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案号或断号;
文书骑缝章缺失:多页文书未加盖骑缝章或签名确认;
执法人员代签名:当事人拒签时未注明拒签并由见证人签字;
引用法律过期:使用已废止的法规条款;
页码编号错误:共3页标注为共5页;
复印件未核对:证据复印件未标注经核对与原件一 致及核对日期;
文书送达瑕疵:公告送达未留存发布载体证明(如报纸原件)。
07
结语
执法文书的每一处细节,都折射着法治的严谨性与公信力。唯有将文书制作视为证据堡垒的基石,才能在行政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标准化对抗随意性,让每一份文书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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