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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石09
清楚了解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适用,对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有很大的帮助。
一、行政执法的定义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类型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等。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①警告、通报批评 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⑤行政拘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适用
一事不再罚:①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②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追究时效:①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5年。
法律适用:①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②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 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四、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警告或罚款,对公民20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3000元以下。
程序要求: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给当事人 ③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二)普通程序
决定书:内容要素齐全,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时送达(①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②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③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时效: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专门会议,由行政处罚机关调查人员提出指控、证据和处理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的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①较大数额罚款
②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③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④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口诀:责令也降调)
⑤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
(四)法制审核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法制审核机构对该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行为。 行政执法主体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五)集体讨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五、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执行制度包括: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原则上,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罚执分离,例外情况:当场收缴:①当场作出的100元以下罚款 ②当场作出的且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③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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