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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凤虎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吴锦行 通讯员 张伟 武鹏
6月24日,记者从商丘市司法局获悉,为适应加快建设对外开放桥头堡枢纽经济新高地的要求,商丘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证工作的意见》(商政办〔2023〕24号),推出十项举措,力促公证拓面提质,推进该市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
拓展创新金融领域公证服务。司法行政部门要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加强合作,积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对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债权文书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房产带押过户中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委托公证、提存公证。金融机构在资产投资、转让、清收、拍卖、处置等环节可向公证机构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
拓展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司法行政部门要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合作,在公证机构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搭建在线证据保全公证系统,引导企业等知识产权持有主体在知识产权在先权利申请、保护、侵权取证等环节办理保全证据、声明书等公证,加快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预防性保护机制。
拓展创新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审判机关合作,开展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在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加强与检察机关合作,实施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践行“少捕慎捕慎押”司法政策,充分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拓展创新涉企公证服务。树立“项目为王”工作导向,为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公证服务。开展公证服务民营企业“大走访”活动,建立民营企业“公证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涉企“公证在线办理”。针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扩大融资、资金周转、债务偿还等困难,适当减免公证费用,开设“绿色通道”,进行“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
拓展创新民生重点领域公证服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为基础教育普惠扩容工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智慧书屋和全民健身场地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等民生实事和重点工程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在政府招(投)标、安置房和保障房分配等重要工作中,引入现场监督公证,促进公平公正。
服务政府“阳光”执法。探索行政执法引入公证服务,引导全市各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的检查取证、文书送达、听证等环节,“双随机一公开”过程,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拆迁安置、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物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引入保全证据公证,最大程度防范行政风险,减少行政争议,增强行政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在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公证窗口,方便群众咨询和办理公证;在公证处设立不动产登记与公证联办窗口,群众可直接在公证处申请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认真落实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大幅压缩出具公证书时限。对于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开设绿色通道。
提升信息协作共享水平。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人民法院等部门合作,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保障公证服务需调取核查户籍登记、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时,有关部门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推进政府购买公证服务。将公证机构列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承接主体范围,把减灾救灾、乡村振兴、环境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等领域公证服务,为行政活动办理合同证明、权利确认、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等公证服务,为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公证服务,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公证服务等纳入政府购买公益性法律服务范围,加大保障力度,满足基本民生公证需求。
创新公证机构运行机制。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协调,完善落实公证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标准,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使公证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与岗位职责、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相匹配,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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