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2024年1-3月份案例裁判要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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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诚法律人

1.对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思路

——重庆高院再审判决任某诉雷某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裁判要旨

不动产连环交易中,对未登记在被执行人(二手出卖人)名下的不动产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可以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审查次买受人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次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在不动产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并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在次买受人已支付全部价款且非因次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次买受人对不动产享有的民事权益足以排除一般金钱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本案案号:(2020)渝0154民初6142号,(2021)渝02民终1957号,(2023)渝民再275号

案例编写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张 林

2.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认定

——南京中院判决宏达公司诉马某飞、凯旋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属于侵权行为范畴,需要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应积极偿还公司债务,维持公司持续发展,不应仅仅因其融资对象为其亲属或融资利息超过违约利息,即认定存在过错,进而认定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本案案号:(2022)苏0116民初3207号,(2022)苏01民终14970号

案例编写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朱 林 张 凌

3.未经非上市公司机关决议的对外担保合同并不当然无效

——北京金融法院判决某管理公司诉某基金公司等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对于非上市公司签订的未经公司机关决议的担保合同,可以从案涉交易背景、公司股东和董事对担保合同的起草签订履行过程的知晓及参与程度、担保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认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是否系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进而判断该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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