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开庭前带拷贝电子档的光盘(原告:诉状、证据清单、质证意见等;被告:答辩意见、证据清单、质证意见等;200字以上请将电子档刻录光盘);
e.g. 某律师庭前忘带光盘,称:“我手机里有,拷贝一下呗!”…书记员:“我们也得有外网呀!”
② 清楚整理己方提交的证据顺序(请在证据清单上注明手签:提交人+日期;勿将页码标注在右上角,保证右上角空白);
Ps:大部分法院将案卷归档时,标注页码均是在页面右上角。
③ 证据复印件需清晰、完整;
e.g. 某律师认为部分银行流水与本案无关,只提供其认为与本案有关的流水…
④ 银行流水需缩印A4,并标注与本案有关款项,附款项计算清单;
Ps:未标注有关款项的行为,不止会增加书记员核对证据时的不便,还会给法官核对有关款项带来麻烦。
⑤ 勿常打电话催促送达、审判结果;
e.g.某律师一个标的为20万元的借贷案件,从分案到开具生效证明,打了大约25个电话催促…
Ps:若非特急,勿常致电催促。
⑥ 将书记员通知的内容及时记录(例如:领取传票、裁判文书等材料时间);
Ps:别忘了哦!
⑦ 所函或者委托书请留律师手机号;
Ps:书记员翻看案卷3遍都只有律师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办公电话也无人接听,没有律师手机号,还要通过律所才能问到律师电话…
⑧ 核对庭审笔录,经同意修改笔录,需书写清晰,忌潦草;
Ps:若出现书记员记录笔误,律师经同意后修改,书写潦草,难以辨识,请问修改意义何在?
⑨ 提交的材料(包括:诉状、证据材料等),请单面打印,勿双面打印,更忌背面是草稿废纸;
e.g.某律师为省纸…证据背面是与本案无关的草稿…
⑩ 及时更新词句表述(例如:“过期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⑪ 若案件有做保全,请务必提交保全费票据,并告知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