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第三人的侵权责任不能因为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的给付而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已报销的医疗费!

高院再审!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14个月死亡,其亲属不愿进行尸检并将尸体火化导致死因无法鉴定,侵权人是否应对死亡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高院再审明确:受害人在工作过程中因乘坐同事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外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院民一庭:哪怕行人全责,机动车一方也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去公司报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成关键(高院再审)

2022年全国各省市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汇编!

高院再审明确:特种车辆静止作业状态发生的事故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判例:受损车辆损坏不涉及关键部位的,不支持贬值损失

高院再审明确:对于交通事故受害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的损失,应当参照“损伤参与度”确定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中院二审改判明确:共同饮酒人作为同乘人,彼此之间并无保障相互安全的法定义务,故无须对其他同乘人的死亡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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