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二审改判明确: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持续误工的,误工期限应当仅计算至受害人定残前一日!

高院再审明确:受害人无其他收入来源且与其配偶均享受低保待遇的,对受害人主张的其配偶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应予以支持!

中院二审改判明确:车主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使用,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按份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

高院再审!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无法照顾其母亲,侵权人是否应当赔偿受害人请他人代为照料而支出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18个司法观点

高院再审明确:法律固然应当保护弱势群体,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必须建立要依法的基础之上,对于驾驶员个人行为,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院二审改判明确: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仅提供无人签字确认的手写记账记录和村委会证明的,对其误工费不予支持!

高院再审明确: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对其主张按照户籍所在地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高院再审明确:受害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其父母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生活来源的,对其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应予以支持!

省高院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案件中三种情形不应支持受害人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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