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超标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驾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中院二审改判明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劳动能力丧失导致的预期收入损失以残疾赔偿金的方式赔偿,故误工时间一般计算仅至定残的前一日!

高院明确规定: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核销的,不影响侵权人赔偿相关费用

高院再审明确:受害人仅以其与案外人存在多年共同生活关系而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法院判了!员工驾驶电动车从公司出发前往客户处赠送中秋节月饼,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高院再审明确:驾驶员在驾驶案涉车辆时操作不当碰撞低压线导致农场停电,因此造成的农场鸽子、鸽蛋的损坏属于间接损失!

中院二审改判明确:被侵权人的车辆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受损但一直未对其车辆进行维修的,对被侵权人主张的车辆停运损失不予支持!

中院二审改判!残疾赔偿金不能与因受伤治疗而无法工作产生的误工损失混同,受害人在获得残疾赔偿金后有权主张后续治疗期间的误工损失!

高院再审明确:保险公司在上诉状中加盖理赔业务专用章的行为不具有上诉效力,二审法院将终结审查且无法申请再审!

高院再审明确:交通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和销售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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